文章摘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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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义务何时产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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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免税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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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D-Z2 逾期提交是否可以恢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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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期的税务后果
税务义务何时产生?
根据《继承与赠与税法》,个人在通过赠与、继承、遗嘱或赠与人指令取得财产或权利时,即产生税务义务。
赠与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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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签署了公证文件,从公证日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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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无公证,从实际转移财产之日开始。
继承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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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院裁定生效之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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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公证继承确认登记之日起。
完全免税条件
依据第4a条第1款,近亲(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)可享受完全免税,但需满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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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6个月内向税务局申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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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赠与为现金,须提供银行转账证明。
需提交的表格为 SD-Z2,申报期限从以下时间起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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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赠与之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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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继承裁定生效 / 公证注册之日。
SD-Z2 逾期提交
是否可以恢复期限?不可。6个月的期限属实体法性质,非程序性质,即便纳税人无过错,也不能恢复。
最高行政法院判决(2017年4月12日,II FSK 631/15):“逾期将导致丧失免税权利,并需按照第一类纳税标准缴税。”
逾期的税务后果
未在期限内提交 SD-Z2 会导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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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缴纳继承或赠与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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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享受免税额度(目前为10,434兹罗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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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率为3%、5%或7%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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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提交 SD-3 表格。
税额依据取得当日的市场净值计算。
总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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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D-Z2 表格必须在6个月内提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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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日期不可恢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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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申报 = 丧失免税资格 = 必须纳税。
只有按时提交 SD-Z2,才可享受完全免税待遇。
资料来源:Poradnik Przedsiębiorcy